行业观察丨我国果蔬每年损失4000亿,破解之法是什么?

2021-12-03 来源:

导语:

据官方统计:截止到2020年,我国果品产量达28692.40万吨(国家统计局),产值近两万亿,是世界上第一大水果生产国。

然而,这串数据的背后却存在一个冷酷的事实:我国每年有20%以上的果品在流通过程中损耗,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0亿人民币!

我国果蔬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果蔬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的蔬菜水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为1%~2%。

与国外农产品物流渠道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还存在诸多弊端。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才能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农产品价值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我国农产品物流渠道

农产品尤其是诸如果蔬等鲜活农产品,其水分含量高、保鲜保质期短、易腐烂变质、上市的集中性和需求的分散性之间存在矛盾。这些自然属性决定了农产品物流具有不同于一般产品物流的特殊性,特别是对于鲜活农产品,若要保持固有的属性和口味,必须有保鲜、冷藏、冷冻等先进的冷链物流设备,更需要环节少、通畅、快捷的物流渠道,以保证产品采摘收获后及时送至加工企业,及时运达销地,送到消费者手中。

1、生产者直销渠道

这一渠道是直接将农产品出售给最终消费者,即产品生产者→零售市场→农产品消费者。这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农产品产地距离最终消费者比较近,比如城郊,生产者可以将其产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或在当地的自由市场设摊自售;二是生产者与大宗农产品消费团体签订合同,按合同销售。

2、产地批发直销渠道

该渠道是: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消费者。也就是农产品生产者一般就近将农产品出售给当地批发商,然后当地批发商通过集货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通过这一渠道的消费者一般都是团体或大宗农产品消费者。

3、产地批发市场+销地零售市场渠道

与第二条渠道不同的是,这条渠道在产地批发市场与最终消费者之间多了一个销地零售市场,即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销地零售市场→农产品消费者。产地批发商将产品销售给零售市场的主体,如超市、专卖店、连锁店或是在城镇的农贸市场中自行设摊零售。在这种渠道中农产品生产者和最终消费者之间几乎没有直接的物流链接。

4、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销地零售市场渠道

这条渠道,产地批发商不需面对诸多最终消费者,只需将产品出售给销地批发商,由销地批发商负责组织销地的零售事务,地域之间的分工进一步细化,但流通环节亦随之增多。其过程是: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销地零售市场→农产品消费者。

5、产地批发市场+各级中间批发商+销地批发市场+销地零售市场渠道

这一渠道为: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各级中间批发商→销地批发市场→销地零售市场→农产品消费者。由于其信息不对称、地区市场封锁、交通运输不便或不畅甚至支付手段落后等,导致产品流通环节增多。

 

由上述分析可知,第一、第二两种渠道销售的农产品因环节少、运输成本低,价格不高,但数量非常有限。第三、第四、第五三种流通渠道环节多,尤其是最后两条。

环节多带来的后果一是流通时间长、效率低;二是物流过程中每个环节都会有所加价,使成本不断提高,零售价急剧上涨。以蔬菜为例,蔬菜产品经由蔬菜生产者 (农户) 、合作经济组织、各种中介组织 (包括蔬菜收购商、运销商、经纪人、批发商、零售商等) 才能到达消费者,经过各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最终到达消费者时,零售价比菜田的收购价增加了2倍甚至3倍,其中流通成本就占到蔬菜价格的1/2到2/3,这也就解释了“贱卖”与“贵买”为何同时出现;三是因为我国农产品物流尚未形成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仍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为主,保鲜技术落后,物流环节多,物流过程损失很大。特别是在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候,除了营销大户和各种服务组织帮助运销外,不能及时销出的农产品只能被扔掉,不仅造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此外,农户经营分散、组织性差,使买卖双方力量不对等,农户缺少话语权。在交易中,双方的力量对比往往由买卖双方交易的数量多少来决定,大买方或卖方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垄断市场,但因农户组织意识缺失,使其在交易中没有话语权,基本上是由买方制定交易规则,包括价格、产品的质量标准等,农户处于被动地位。

 

二、国外农产品物流渠道之比较

1、美国农产品物流渠道

美国农产品物流渠道最显著的特征是渠道较短,大型超市、连锁经销的零售商左右着农产品交易体系,粮食类期货市场发达。美国农产品的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达零售商,而经由批发市场流通销售的仅仅占20%左右。其主要特点是:产地市场集中、销地批发市场分布在大城市;农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渠道短、环节少、效率高;政府宏观调控到位,农业服务机构齐全;批发市场内部交易方式主要以拍卖、代理销售为主。由于渠道短,物流速度快、成本低,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物流效率。

2、日本农产品物流渠道

日本工业发达,农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物流渠道复杂,环节多,一般情况为:农产品生产者→中央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中间商批发市场→超市 (连锁店、零售市场) →农产品消者。以批发市场为主,以拍卖为主要手段。

批发市场是日本农产品物流的主渠道,包括中央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中间商批发市场。尽管流通环节多,但日本批发市场的交易是以拍卖为主,甚至同一产品有两家机构同时拍卖,形成的价格公开、公正。日本《市场法实施规则》规定,到达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当天立即上市,以全量出售为原则,禁止批发商作为中间商或零售商直接采购农产品,禁止拒绝农产品委托,禁止场内批发商同场外团体或个人展开批发业务等,因而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效率高。同时对收费作出了规定,批发商除手续费以外不能接受其他任何报酬。

3、法国农产品物流渠道

法国是个农业大国,其农产品物流渠道也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即农产品生产者→农业合作社→批发市场→超市(连锁店、零售市场)→农产品消费者,其环节少,成本低。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物流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收购农副产品;积极为农户提供信息、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为农户取得贷款融资提供方便。此外,批发市场是法国农产品物流的主要交易场所,农产品主要采取批发市场的形式,以最短的时间、最便捷的渠道提供给消费者。

 

三、国外农产品物流渠道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上述三个国家的农业无论生产方面还是流通方面,在全球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其典型特征是渠道短、环节少,日本尽管环节相对多一些,但因其交易方式和严格的政策及律法保证了农产品物流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它们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无疑对我国农产品物流渠道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结合我国的地形地域特点、农产品市场长期以来形成的流通格局以及未来物流的发展趋势、政府等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我国农产品物流渠道建设。

1、发挥政府在农产品渠道建设中的作用

农产品物流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各级政府应在促进农产品物流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1) 强化政府财政支农行为。加大财政对农产品物流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加快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提高其通达率和道路等级。此外,要加大对农合组织和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予以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专项资金支持、信贷支持等,如让其货运车辆享受和公交车一样的财政补贴,以降低物流成本在农产品零售价中的比重。

(2)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针对不断出现的“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建立健全农产品物流配套政策,借鉴国外的一些方法,对农产品尤其是鲜销农产品配送车取消限行,或者是降低其获得通行证门槛,允许这些配送车借用公交快车道等,让货运车不再被“路难行、车难停、货难进”等等“最后一公里”出现的各种问题所困扰。通过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使农产品物流突破“物流围城”,提高物流效率,拥有一条真正的“绿色通道”,让“最后一公里物价坐上直升机”的现象少发生、不发生。

近日商务部下发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相关文件,《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修订市场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市场分级分类管理,推行拍卖、订单农业等现代交易方式。研究探索内外贸流通一体化的农产品市场标准,推广企业典型做法,加快相关技术指南向标准的转化,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打造品牌提供技术指导。

2、尽可能减少物流环节

只有缩短冗长的物流环节,才能真正让利给农民和消费者。减少流通环节的主要做法就是让农户尽可能地直接与终端零售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得到更多实惠。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需要农户实现标准化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能够按照终端销售机构的要求组织生产;这就要求农户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能够保证完成和终端销售机构所签订的契约;而这又要求农户必须组织起来,实行规模化生产。为此,必须重视农民合作社或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让它们承担起组织分散农户的责任,争取为农户的生产和销售作出更大的贡献。

3、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发展

为保证农产品的生命和价值,需要适应生鲜食品生产的发展趋势,配套发展运输、仓储、销售不中断的“冷链化”物流,加快冷藏仓库的技术改造、经营管理与全方位服务工作,提高冷藏仓库的利用率和社会服务面。鉴于冷链物流对鲜活农产品的重要性,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冷链物流快速、健康、良性发展,从而有效保证鲜销农产品质量,努力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防止农产品在物流环节变质和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在运输、仓储、销售过程中的损耗,有效降低流通成本。

4、提高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水平

(1)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尽最大可能为农民利用网络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保证农村与外界信息通道的畅通,实现信息对称。

(2)建立农产品市场预测预报体系,收集汇总来自农业、贸易、气象、供需、交通、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农业信息,并及时发布分析和预测结果,让农民掌握市场动态,以减少其生产和销售的盲目性与不确定性。

(3)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和设备,如委托软件研制机构开发适合农产品物流独特要求的管理软件。通过信息化体系的建设,最终形成一个上联国家政府部门,下联各省(市、区)、县、村农产品物流主体的信息网络,实现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和流通运输等物流各环节的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使农产品物流各区段的效益实现最优。

5、加快农产品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积极培育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是减少农产品物流环节的重要途径之一。第三方物流模式具有专业化程度高、信息集中、流通环节少、成本低、配送效率高、物流规模大等优点。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一方面可以减少农产品流通中诸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将农产品从农户或农产品加工企业那里直接送到零售商的货架上甚至消费者手中,让广大农产品消费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得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早日实现“早晨菜园子、上午菜篮子、中午菜盘子”的愿望;另一方面,可以根据零售商的信息反馈,对农户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发放订单,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实现“订单农业”,做到“以需定供”。

 

文章来源:农村电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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